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1956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具体规定
摘    要:兹将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1956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希遵照执行。全文如下:(略,该文见本刊1957年第3期) 根据国务院的通知,我省再作如下具体规定:1.按国务院通知中所指出的:(一)我省雁北地区是属于甲类地区,应按照国务院规定县(市)及其以上城市(包括城关)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一律发给取暖补贴;在乡村(镇)的国家行政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和商业、金融、合作社等单位,一律不发取暖补贴。(二)我省除雁北地区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