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国库里的蛀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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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培华,郭宝林.特区国库里的蛀虫[J].中国监察,199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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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培华 郭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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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郑培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郭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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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9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厦门市财政局商财处原处长谢明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谢明是怎样走到这一步的呢?想当初,相识为哪般1986年5月,时任厦门市财政局外汇科副科长的谢明,经人介绍认识了厦门水产造船厂下属的大华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杨建明.杨建明当时正在争取银行贷款.谢明虽是一个小小的科长,但由于长期从事财政工作,资格老、情况熟、门路广,所以一经谢明出面协调,7月份,杨建明的大华公司就从银行贷出了120万元,10月份又贷出500万元.有了钱,大华公司从主要为上海大华仪表厂代销产品,转而专门从事水产品养殖和出口贸易.从这两次贷款,杨建明认识到谢明的价值,感到结交谢明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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