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机构名称与专业设置不统一,管理不科学刑事技术作为刑事侦察三大支柱之一,本来是刑事侦察工作密不可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和科学的管理体制,使公安部、各省厅、各市局及分(县)局的四级刑事技术机构的名称及专业设置不相统一,隶属关系也不相同。并且各级刑事技术机构的名称也不统一。此外,各地刑事技术机构下设的专业也不统一,有的地区把文件检验专业划归政治保卫部门。尤其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刑事情报资料机构,其工作内容有许多与刑事技术工作相交叉,有的原来就是刑事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指纹档案"、"枪弹档案"等。有的地区为了使情报资料工作与刑事技术工作接轨,把原来的情报资料科改名为技术二科。上述这些隶属关系、机构名称及专业设置的不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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