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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事人陈述之真实义务
作者姓名:武丽梅  冯书阳
作者单位:1.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2.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讨论当事人陈述中的真实陈述义务,真实陈述义务是对当事人自由处分权的适当限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就必然要求在当事人陈述制度中确立真实陈述义务。应该采取主观标准来判断是否构成对真实义务的违反,对于真实义务的违反不能适用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制裁,而应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拘留为最终手段。

关 键 词:当事人陈述  真实陈述义务  主观判断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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