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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累犯立法化
引用本文:刘婷.单位累犯立法化[J].法制与社会,2013(18):288-289.
作者姓名:刘婷
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学院
摘    要:单位犯罪在当今社会十分普遍,单位的二次、三次犯罪也不鲜见,单位的屡次犯罪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但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单位犯罪,并没有认可单位累犯。纵观其他国家刑法的规定,有的国家将单位累犯明确规定为法人累犯,并对其作出了具体的刑罚处罚。面对日益猖獗的单位屡次犯罪层出不穷的现象,我国刑法没有相关的单位累犯处罚政策。如果能将单位累犯立法化,构建适合我国的单位累犯制度,惩治单位累犯的措施,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关 键 词:单位累犯  争议  立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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