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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司合同的权利义务归属
作者姓名:周宏伟  霍珊珊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公司设立之前,发起人经常根据需要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以发起人自己的名义或者以成立后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然而,发起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先公司合同中所承载的权利义务在公司不能成立时或最终能够成立时究竟应当归属于谁?我国《公司法》解释(三)的第2条和第3条虽已有了明确规定,但此规定并不具体,还有待完善。

关 键 词:公司设立  设立中公司  发起人  先公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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