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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法官的区别及原因探析
作者姓名:陈少宏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摘    要: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法官职业群体有不少显著的区别,如积极造法与消极司法的差别、地位的差别、选任方式的差别。造成两大法系法官制度的这些差别有多重原因,包括哲学上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不同影响,以及革命传统的影响。

关 键 词:大陆法系  普通法系  法官  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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