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文件检验一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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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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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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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唐代文件检验虽处于萌芽状态,但在运用文检技术手段断案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一唐太宗贞观年间(公元627-649年),张任河阳县县尉,有个叫吕元的人伪装仓督冯忱的字迹,书写了一份出卖公粮的文书。冯忱不承认是他写的,吕元却坚持说此文书为冯忱所写,这样双方僵持了很久不能决断。于是河阳县尉张便命人取来吕元告状的文书,盖上两头的字,只留下一个字,问吕元:“是你写的就注明是,不是的就注不是”。吕元注明不是,去了复盖,便是吕元告状的文书。张又拿来那张假文书,仍然采用上述方法,结果,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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