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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中的“情节显著轻微”
作者姓名:侯耀生  王红兵
作者单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侯耀生),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王红兵)
摘    要:“情节显著轻微”是我国刑法中罪与非罪的分界线,对其正确认定在理论上及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刑法第十三条关于情节显著轻微不为犯罪的规定,应适用于分则的所有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应依据刑法法条,司法解释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正确适用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条款。

关 键 词:情节显著轻微  适用范围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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