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准确定位 高效运作——山西省蒲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委会专职委员工作的四点做法
作者姓名:张金泉  张临生  李力
作者单位:山西省蒲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张金泉),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科员(张临生),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主任(李力)
摘    要:基层检察院设置专职委员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是深化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蒲县检察院按照临汾市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大胆探索,在认识上求深,在标准上求严,在实践中求新,在措施上求实。在基层院检委会工作改革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一、科学定位,明确工作职责在现行体制下,专职委员的地位、作用如何定位,怎样理顺工作关系,是推进检委会工作改革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蒲县检察院党组在反复学习、深刻领会高检关于检察改革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依据临汾市院制定的《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工作试行规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