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目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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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闽松.论目的信托[J].经济与法,2003(12):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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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闽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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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在其著作《衡平法》中称:“如果有人要问,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伟大、最独特的成就是什么,那就是历经数百年发展起来的信托理念。我相信再没有比这更好的答案了。”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与商品经济的发展,信托已成为一项被世界上的主要国家所接受的财产管理制度;其职能有不断扩展,品种不断创新。目的信托突破了传统私益信托的受益人原则,是一种新型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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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目的信托 信托理念 财产管理制度 受托人 监察人 时效 信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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