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金融消费者保护标准和程序的基本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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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肖荣,陈玲.试论金融消费者保护标准和程序的基本法律问题[J].政治与法律,2012(6):9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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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肖荣 陈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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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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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研究”(项目编号:09&ZD030)的资助;项目首席专家:顾肖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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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消费者保护已经受到我国立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和学界的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的法律界定是一切问题的前提,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范围是问题的关键。我国目前对金融消费者的民商事法律保护、行政保护和刑事法律保护都略有不足,应当进一步具体化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规定,加强金融机构侵犯金融消费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完善金融消费者诉讼制度,设立专门性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加强刑事法律的保障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增进行业保护和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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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消费者 权益范围 民商事法律保护 行政保护 刑事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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