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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谢湘平  宋刚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对犯罪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在收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后,或者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后,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75条的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有条件的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即确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法律

关 键 词:未成年人犯罪  犯罪信息  封存  记录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制度  相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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