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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救济制度与启示——以美、法、日三国为例
作者姓名:刘博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行政处分是对公务员的惩戒形式。作为一种基于公务员与行政机关的特别权利义务关系而得以确定的责任承担形式,它有可能造成对公务员权益的损害。有损害必有救济,作为一般法理,对公务员权益损害的救济,在各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中都给予了相应的认可。现代社会各国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大体可分为两类:

关 键 词:行政处分  国家公务员  西方  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制度  权利救济制度  承担形式  行政机关  现代社会  损害  作为  权益  各国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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