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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的保证权不能被忽视
引用本文:武春.人大常委会的保证权不能被忽视[J].公民与法治,2013(17):6-6.
作者姓名:武春
作者单位:安徽省凤阳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长期以来,大家公认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立法权是人大常委分的主要权力,而对人大常委会的保证权缺乏应有的认知。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人事任免权  决定权  监督权  立法权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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