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福建省各统筹区在前四轮商业补充保险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按照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稳步推进第五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以下简称大额补充保险)工作。2013年7月,省本级医保第五轮大额补充保险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承保,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应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为105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63元,个人账户负担42元,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代缴。本轮大额补充保险的保额为20万元,在保额范围内,承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