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 |
| |
作者姓名: | 王叔文 |
| |
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
| |
摘 要: |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强调了要加强经济立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引导、规范和保障,并提出,要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根据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和宪法的规定,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在本届任期内大体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并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乔石委员长最近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大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