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
| |
引用本文: | 徐伟功.论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J].法商研究,2001(1). |
| |
作者姓名: | 徐伟功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4 |
| |
摘 要: | 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如果当事人已明示选择了仲裁实体法 ,仲裁庭将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在当事人未作法律选择时 ,仲裁庭一般适用仲裁地国的冲突规则、仲裁员本国的冲突规则或者仲裁员认为适当的其他冲突规则等 ,来确定仲裁适用的实体法。此外 ,仲裁员还可不援引任何冲突规则 ,而直接适用他认为适当的实体法
|
关 键 词: | 国际商事仲裁 法律适用 意思自治原则 冲突规则 实体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