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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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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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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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追逐竞驶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行为类型,本身的内涵需要界定,而刑法又规定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在两高还未出台关于“情节恶劣”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亟须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准。“情节恶劣”被规定在基本罪状中时,是犯罪成立的条件之一;但“情节恶劣”不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的整体评价,而是客观行为违法性的体现,罪行和人身危险性共同成为量刑个别化考量的因素。此外,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中一隋节恶劣”的考虑因素主要有:道路环境、机动车车辆状况、机动车车辆本身的安全程度、行驶状况、危害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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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驾驶罪 追逐竞驶 “情节恶劣” 刑法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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