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探讨——兼析职务犯罪侦查权专属于检察机关的合理性分析
引用本文:胡莲芳,解源源.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探讨——兼析职务犯罪侦查权专属于检察机关的合理性分析[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5):32-36.
作者姓名:胡莲芳  解源源
作者单位:[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2249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由于法律文化、政治模式和司法制度的不同,各国职务犯罪侦查权的主体存在差异,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也不尽统一。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当前司法状况等因素决定了在我国宜由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但该配置模式抗干扰能力差,易滋生新的腐败,因此,必须在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机关侦查权的制度性制约。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侦查权  配置模式  监督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