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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撤销平遥县人民委员会四月廿五日关于提倡粮食自由买卖通告的命令
摘    要:平遥县人民委员会四月二十五日发出通告:提倡和组织全县农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个户与户、组与组、社与社、村与村、乡与乡、铁北与铁南之间的粮食互济互借,互通有无。号召农民「通过各种社会关系,采用各种形式,包括亲朋互借,春借秋还,畜工换料,实物换粮,拿钱购买等办法换回自己所需要的粮食」。在通告中并批评了一些干部下积极支持农民这种要求的态度,目的在于使群众积极地寻找粮食来源,以协同国家解决粮食问题,并认为这是目前解决粮食问题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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