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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善意取得制度为视角论原权利消灭之原因——处分
作者姓名:佟思进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民事权利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性权利。原权利的消灭或受损,是救济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在实践中,原权利消灭的原因有二:其一,原权利载体消灭;其二,原权利人主动或被动的改变原权利的状态。

关 键 词:善意取得  原权利消灭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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