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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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娟.浅论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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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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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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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安抗辩权制度是我国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我国合同法在传统大陆法不安抗辩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了英美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优点,将两种制度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但由于我国立法技术上的不完善,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制度的规定还存在不少缺陷,急需进行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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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法律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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