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禁“民告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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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燕.软禁“民告官”[J].民主,2008(9):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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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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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第14期《半月谈》杂志报道,内蒙古某市某区政府为了堵住“民告官”之路,把本地7个律师事务所的近百名律师全都聘为市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签定合同.规定律师成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后,就不能同时担当状告政府方的代理人,不准受理“民告官”案件。实际操作的结果是:“民告官”案件不能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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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告官” 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半月谈》 区政府 实际操作 代理人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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