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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禁“民告官”
引用本文:孙燕.软禁“民告官”[J].民主,2008(9):46-46.
作者姓名:孙燕
摘    要:2008年第14期《半月谈》杂志报道,内蒙古某市某区政府为了堵住“民告官”之路,把本地7个律师事务所的近百名律师全都聘为市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签定合同.规定律师成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后,就不能同时担当状告政府方的代理人,不准受理“民告官”案件。实际操作的结果是:“民告官”案件不能代理;

关 键 词:“民告官”  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半月谈》  区政府  实际操作  代理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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