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授权新论 --走出理论与现实困境的一种认知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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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耿宝建.行政授权新论 --走出理论与现实困境的一种认知尝试[J].法学,2006(4):5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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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耿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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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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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授权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后我国行政法学界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但直到今天法学界对其理解并不统一。现有观点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也无法指导实践,相反已经严重影响了立法、执法和司法。《行政程序法》起草过程中,人们仍然在继续着一场没有结果的争论。我们认为,行政授权的本质是行政职权的再分配。行政机关授出自身职权的前提是行政职权来源机关的同意和许可,具体表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规定。但不能认为行政机关在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授出职权,行政授权能否成立取决于授权法律规范必须合法。一个合法的授权法律规范必须具备三项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定义行政授权和界定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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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授权 本质 原则 概念 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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