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农业法》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走向合法化。《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部分规章的相继发布,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但目前在登记公示制度、土地质量等级评定和流转费、流转范围和方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纠纷处理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为此,建议建立公告-登记-查询制度,完善土地质量等级评定并对转让金和流转期作出限定,取消对转让当事人的不适当限制,进一步明确合法的流转方式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正副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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