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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引用本文:梅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J].政府法制,2009(32).
作者姓名:梅子
作者单位: 
摘    要: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俄克拉何马州地方高等法院受理了一桩颇为棘手的刑事案件,有人被控犯有杀人罪,法院经过了漫长的调查取证,掌握了很多重要的证据,足以证明他杀人的事实成立,但是他的辩护律师不同意对他的指控,理由是:被害人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法院根本无法认定所谓的被害人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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