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法律适用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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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捷,荣启超.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法律适用难点[J].中国检察官,2010(3):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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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捷 荣启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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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518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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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受理提请批捕案件4103件6558人.向区法院提起公诉5649人。该院以全市检察机关七分之一的人力办理了全市四分之一的案件.在深圳市六个区院中人均办案数最多。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0件34人。信访、阳光检务、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同时还涌现出了“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市办案状元。2009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在深圳市基层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中获得总分第一名。为此.本期特刊登四篇龙岗区检察院的调研文章.介绍该院的优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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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组织犯罪 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职务犯罪案件 基层检察院 深圳市 检察工作 检察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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