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应当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立法工作作为一种高度程序化和规范化的决策过程,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这是加快立法步伐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1993年换届以来,我们十分重视立法计划的制订工作,把它作为加强立法工作,加快立法步伐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省人大常委会明确指出:立法计划的制订,要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从山东省的实际出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紧制定迫切需要的地方性法规,特别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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