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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权管理办法
摘    要: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3号《重庆市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权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2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二○一二年二月十二日第一条为规范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经营活动,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城乡建设  风景名胜  经营  管理  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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