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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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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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桂政发[2012]6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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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型客车 交通运输 收费公路 通行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 免费通行 公路收费站 公路经营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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