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公益诉讼“不依法履职”的评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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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大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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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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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行政诉讼视域下的司法批复研究”(项目编号:19YJA820025);;2018年度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党内法规制定研究”(项目编号:2018F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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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争执焦点,也是检察机关提出公益诉讼请求且能否获得法院裁判支持的基础。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公益诉讼中不依法履职的认定标准存在较大分歧,需要建立清晰、融贯的认定标准。评判标准的确立应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具有易操作、判断、识别兼具灵活性特点。我国“政策实施型”司法模式决定了以结果标准为原则,以行为标准为例外的混合标准。有效保护公共利益是衡量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的标准,把穷尽行政监管手段和客观因素超出主观能力等因素作为尽职免责的合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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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公益诉讼 不依法履职 司法政策 行为标准 结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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