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的法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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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小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的法治目标[J].法学家,2023(3):15-29+19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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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小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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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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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增值收益分配法治问题研究”(21BFX082)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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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是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必然诉求,是为系统观念引领下实行中国农地制度高质量发展,契合“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历时近五年期的农地制度联动改革,试点经验的立法转化得以兑现,然仍有不少合理制度经验尚未被现行法吸纳,而有的法条在运行中触发利益冲突,殊值深承眷注。农地制度联动改革的深化,应进一步关乎权利本位纠正“权力中心化”,增进法律价值功能之内涵与位阶对农地制度改革的推力,章明产权归属与权能边界、畅通要素流动与城乡融合、协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选择合理权利模式与体系化规则。以法治思维引领深化农地制度联动改革,架构农地联动机制的法律治理新体系:循“同地同权”规则,有效推进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同地同权;沿公益与入市共栖进路,协调征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制度规则的隔阂冲突;经土地用途正当性转换,充实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良性互换机制;采调整互动规则的取向,达成征收与宅基地制度的有机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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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地制度 联动改革 时代意涵 立法成效 法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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