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公司法》修订背景下的股东知情权制度检讨:比较与实证的视角
作者姓名:黄辉
基金项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研究资助局“人文及社会科学杰出学者奖励计划”重大课题“跨境上市与监管回应:中国经验和国际启示”(项目编号:340003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公司法修订稿对于股东知情权制度进行了细调,是否必要和充分,值得探讨。近年来我国股东知情权案件显著增加,主要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胜诉率很高,但与美国情况不同,其后续诉讼很少,特别是股东派生诉讼和集团诉讼。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最近被取消,知情权可能成为解决其举证困难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支持现有修订,但可作更多修订,包括增加查阅主体类型、扩大查阅客体范围、完善查阅相关机制等,以提升知情权的制度效用。为防止对知情权的不当滥用,应优化“不正当目的”抗辩,以防止“钓鱼式取证”问题;将“实质性剥夺”规则改造为“合理限制”规则,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可对知情权进行合理限制,法院在判定其合理性时应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整体利益,并需要具体分析各种情境因素。

关 键 词:股东知情权  信息不对称  公司治理  股东救济  公司法修订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