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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岛点滴
作者姓名:边骥
摘    要:“公投制宪”的实质所谓“公投制宪”,就是以全体公民投票的方式,对宪法草案进行投票表决。台湾早已有一部所谓的“实施已久、为民进党及陈水扁政权所依托的‘宪法’”,即“中华民国宪法”。如果一定要制定新“宪法”,首先就要对原“宪法”进行处置。处置办法之一是对原“宪法”进行公民投票的直接表决,或“国会”的间接表决。陈水扁妄图通过公民投票制定“新宪法”,并在其中加入“台独”内容,为实现“台独”制造法律依据。这就是“公投制宪”的实质。“公投立法”的由来所谓“公投立法”,过去是“台独”分子企图推动的“法理台独”步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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