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公认”原则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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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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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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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5年,中央将“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六项原则之一,写进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几年来,这一原则在党的干部工作中得到较好的体现,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为了全面理解和更好地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有必要对此作些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一、全面理解“群众公认”的涵义所谓“群众公认”,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选人用人要得到多数群众公正的认可和肯定,它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认识主体的广泛性。“群众”是认识的主体,它不仅指普通老百姓,也不仅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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