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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新型侦诉关系之构建——以检察机关自侦部门为视角
摘    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新时期对我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也即阶段论侦诉审关系的完善和发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构建新型的侦诉关系,除有形的建章立制层面的完善外,更为重要的是无形的,亦即二者在心理上对彼此工作价值的认同。此外,还应围绕证据问题,对原有侦诉关系进行进一步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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