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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他人权利的“爱心救助协议”协议无效
摘    要:2008年1月2日,刘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同月18日晚,刘某在洗澡时,电热水器突然爆炸、起火,导致刘某严重受伤。刘某要求赔偿,某商场以系刘某使用不当、其产品没有问题为由拒绝赔偿,但商场表示他们出于同情,可以考虑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刘某无奈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爱心救助协议”。言明:“事故系刘某使用不当所致,与电热水器质量无关。某商场出于爱心,自愿救助刘某贰万壹仟元整。

关 键 词:协议  爱心  权利  他人  电热水器  医疗费用  商场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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