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犯罪嫌疑人指甲缝内提取物做DNA鉴定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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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饶典荣 胡俊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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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2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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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9月5日上午10时许,王某(男,53岁,单身)窜至同村夏某某(女,19岁,痴呆)的家中,欲对其进行强奸,被夏某某的母亲返家时发现,当时夏某某仰卧在自家卧室的床上,下身衣服推至膝盖处,腹部及会阴部外露,王某站立于床侧,下身所穿的长裤纽扣已解开。故夏母报警,并在村民的协助下,将王某扭送至公安机关,该王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立即对受害人夏某某进行活体检查发现其外阴部稍红肿,右侧大阴唇内面有一长1.8cm的划伤,有血痂附着,处女膜未见异常。随后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身体进行了详细检查,在其右手食指指甲缝隙内发现少量暗红色斑迹,用纱线提取晾干后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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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物证学 血痕 DNA鉴定 |
文章编号: | 1008-3650(2008)03-0074-01 |
修稿时间: | 2007-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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