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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平信送达传票是违法行为
引用本文:
刘文成.用平信送达传票是违法行为[J].人民司法,1988(8).
作者姓名:
刘文成
作者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摘 要:
编辑同志: 近年来,有不少人民法院传唤案件当事人时,经常采用平信送达传票。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弊多利少,往往引起以下后果:一、平信送达容易造成差错或丢失,有的平信被邮局退回法院,未说明无法投寄的原因,责任不明,特别是居住农村的当事人没有门牌,平信凡经转折,更容易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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