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论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的政治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
贾伯中.论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的政治主体地位[J].社会主义研究,1989(5).
作者姓名:
贾伯中
作者单位:
西北师大政治系
摘 要:
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自己的社会,是人民自我建设和自我享受的社会。因此,人民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体。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切实地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