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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
摘    要:全国第二次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人民调解工作必须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要正确贯彻这个方针,首先必须正确理解其精神实质。“调”与“防”都要以司法助理员的本职工作——指导检查民间调解,解决疑难案件为出发点。而在实践中,有些调委会对此方针的“防”字理解不够全面,认为这个“防”字仅仅就是防止纠纷发生,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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