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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如何认定案件事实——以被告人与犯罪人的同一性认定为中心
作者姓名:董林涛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律师刑事辩护权利保障机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1BFX072);
摘    要:在间接证据案件中,事实认定是审判人员以经验法则为指导,运用间接证据推论案件待证事实的主观认知活动,以被告人与犯罪人的同一性认定为核心。这一活动包含两个阶段:一是由间接证据认定间接事实;二是由间接事实推论案件待证事实。在前一阶段中,审判人员应当全面把握间接事实与案件待证事实的逻辑关系,准确区分“不可动摇”的事实、积极的间接事实、中立的间接事实、消极的间接事实,并尽可能以时间、场所、样态的方式做出具体认定。在后一阶段中,审判人员需要对间接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做出准确评价,并对根据间接事实进行经验推理的过程作出解释和说明。考虑到推论过程的开放性和解释结论的多元性,审判人员应当掌握并使用归谬方法排除不合理的竞合假设,确保事实认定结论是对全部间接证据的最佳解释推论。

关 键 词:事实认定  间接证据  间接事实  证据分析  经验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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