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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作者姓名:江必新  章许睿
作者单位:1. 湖南大学法学院;2. 中国法学会;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23ZDA072);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重要命题,在理论意义上进一步拓宽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涵,也标志我国法治化建设进入全面推进的攻坚阶段。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整体性、系统性的要求,不仅应认识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需要探求法治国家建设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解决之道。在核心要求上,应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统筹推进国家具体工作领域的法治化、国内工作和涉外工作的法治化、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法治化等。在重点任务上,应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处理好本国法治传统与借鉴他国法治经验之间的关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最终形成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良效格局。

关 键 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工作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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