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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它组织”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宋瑞良
作者单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其它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的规定,其它组织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由于民法通则没有就“其它组织”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对“其它组织”的理解和把握不尽相同。现就“其它组织”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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