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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组织国家领导的农村初级粮食市场
作者单位:人民日报;
摘    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中规定:「农民在缴纳公粮和计划收购以外的余粮,可以自由存储和自由使用,可以继续售给国家粮食部门或合作社,或在国家设立的粮食市场进行交易,并可在农村间进行少量的互通有无的交易。」这里所指的在国家设立的粮食市场上的交易,既不同于目前实施的凭证计划供应,又不同于粮食统购统销以前有私商参加的盲目性很大的粮食自由交易,它是一种由国家管理的没有私商参加的调剂农村商品粮食流通的粮食市场,是乡村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出卖者和需要者之间通过交换方式直接调剂供求、互通有无的交易场所。在这里,农民可以按照政府法令出售其缴售给国家以外的余粮,农村缺粮户和某些以粮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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