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三角债”的深层原因及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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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有关“三角债”的几种理论的质疑“三角债”是近年来约定俗成的一个术语。它的基本定义,理论界至今未能给予准确的概括。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三角债”就是工商企业的相互拖欠款。这种观点混淆了“三角债”客体与客体之标的物的两种概念“三角债”的客体是债务人应为的一定的给付行为,“三角债”的客体的标的物才是货币、劳务、有价证券或工业产权等物。无论怎样理解,“三角债”应是企业间相互拖欠的债务,而绝不仅仅是企业间的相互拖欠款。有人提出了“侵权行为说”,认为,“‘三角债’是债务人因资金(物资)短缺,无力履行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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