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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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棠.神木县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J].陕西检察,2000(2):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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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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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春伊始,陕西省镇安县检察院为了确保新世纪头一年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发展,全院集中5天时间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各部门按照王晓红检察长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提出的“八查”要求,严格剖析,认真自查。加强整改,促进工作,收到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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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院 镇安县 台阶 检察工作 整顿工作 机关作风 作风整顿 陕西省 检察长 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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