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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蛇口区环境监测站与香港凯达企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摘    要:原告:深圳市蛇口区环境监测站(简称监测站)。 被告:香港凯达企业有限公司(简称凯达公司)。 被告凯达公司于一九八一年九月,与深圳特区招商局签订协议,在蛇口工业区独资建厂生产各种塑料玩具,投资一千六百万美元,职工一千二百人,产品畅销国际市场。一九八二年二月,该公司开始正式生产后,浇模车间产生恶臭和有毒气体,未经处理,即向大气排放,呛人喉鼻,使人呼吸困难;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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