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写道 :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 ,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①但法官对法律进行解释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也正是这种解释在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法律适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赋予法以生命力。现在的问题已不再是是否应有司法解释 ,而是司法解释到底发挥什么作用。要真正完成司法解释的准确定位 ,我以为应追溯到其源头 ,搞清到底为什么要进行司法解释。 一、关于刑法司法解释的含义在分析刑法司法解释的成因之前 ,有必要弄清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一 )法律解释与解释法律有学者认为 :解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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